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受理审批。买卖双方提出办理“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公积金中心按照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进行受理审批。
2、办理抵押。审批通过的贷款业务,签订贷款合同后,买卖双方、受托银行及时办理再交易住房转移登记、原抵押权变更登记、新设立抵押权登记“三合一”合并登记。
3、交易过户后审核。买方将过户、办理抵押后的相关材料提交至公积金中心进行复核。
4、发放贷款。复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受托银行监管账户。
5、结清卖方贷款。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当日办理卖方原住房贷款结清手续,并及时办理因“带押过户”产生的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手续及售房款结算手续。
来源: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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