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1日起,马鞍山市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房龄1-10年(含)首付款不低于20%,房龄11—20(含)年不低于30%,房龄21-30年(含)以上不低于40%。
自2023年9月1日起,马鞍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
购买我市经住建部门审核认定的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现在基础上上浮。其中: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最高上浮1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最高上浮20%。
2、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房龄1-10年(含)首付款不低于20%,房龄11—20(含)年不低于30%,房龄21-30年(含)以上不低于40%。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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