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3年7月1日起,厦门市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2023年7月1日起,厦门市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办理流程:
一、贷款受理:买卖双方办完预告转移登记后,缴存职工到受理机构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贷款审批:受理机构将符合贷款条件、材料齐全的贷款提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
三、办理抵押:由受委托银行与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并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带押过户”手续,即办理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
四、放款授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放款指标申请进行审核,并完成放款指标授权。
五、贷款发放和结清原贷款:受委托银行根据授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行办理的,受委托银行根据授权信息将贷款资金结清原住房贷款后的剩余款项转至卖方账户。跨行办理的,受委托银行根据授权信息将贷款金额结清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剩余款项转至卖方账户。
六、注销卖方贷款抵押:卖方原贷款银行办理原住房贷款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来源: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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