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自2023年5月1日起,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一、先还后贷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结清住房商业贷款后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转贷申请。
2、受理、审核、审批。中心负责对转贷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3、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借款人应及时配合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贷款发放。符合放款条件的,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
二、以贷冲贷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转贷申请。
2、受理、审核、审批。中心负责对转贷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3、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商贷余额与转贷金额差额部分存入担保公司账户。
4、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发放。符合放款条件的,中心按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书约定的日期将贷款发放至担保公司账户。
6、原商贷结清。贷款发放当日,担保公司配合银行将转贷资金和借款人自筹差额资金合并办理商贷结清手续。
7、原商贷抵押权注销。原商贷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和商贷银行应办结抵押注销手续,并将结果报送担保公司。
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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