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新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均需签署《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报送及查询授权书》,公积金贷款信息将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日前,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均需签署《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报送及查询授权书》,公积金贷款信息将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务必通过苏州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关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后果。借款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不良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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