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很多人都知道。但是你知道公积金贷款到哪一个账户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很多人都知道。但是你知道公积金贷款到哪一个账户吗?
以武汉为例
武汉公积金贷款有这样一个政策:“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新建住房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受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向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商品房的员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发放给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委托银行。在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分两个阶段:初步审查和审查。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都将参与这两个阶段。银行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审核。如果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将批准公积金贷款,然后进行签约和办理抵押贷款的流程,流程完成后,武汉公积金政策如下:“ 抵(质押)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委托银行将根据公积金中心贷款通知及时发放贷款资金,将借款人贷款资金划转至售房单位账户,并及时通知借款人,委托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划转给售房单位。
作为还款,武汉公积金政策如下:“借款人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或授权公积金中心扣除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具体手续由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相关文件办理。“
具体来说,您可以选择让住房公积金中心直接扣除您和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使用您自己的资金。
武汉市公积金中心授权的17家委托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汉口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湖北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给房屋销售单位。对于后期还款,借款人可选择自有资金或让住房公积金中心直接扣除其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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