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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少还利息!本专题就为大家介绍下兰州公积金贷款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等内容。

兰州公积金贷款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缴存状态正常,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判定要点为:

1.首次开户缴存日前的上溯补缴不予认可;

2.从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自然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或6个月以上;

3.从金额上界定,期间的缴存额必须足额;

4.开户缴存一阶段后存在停缴行为的,申请贷款时以恢复缴存日为首次汇缴日期。

5.外中心转入本中心的缴存职工,缴存金额合并计算,其具体缴存月数由受理、审核人员根据外中心缴存明细推算判定,确定其贷款资格;但计算可贷款额度时,缴存时间系数按照在本中心正常汇缴月数计算。

6.在其他中心缴存的,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职工缴存使用明细》;

7.一些单位实行按季或按年缴存的,可按其实际缴存方式推定。

8.本中心缴存职工,在外中心曾经缴存一定时间但未转入本中心的,或同时正在外中心开户缴存的,其缴存金额及缴存月数仅按本中心缴存记录为准。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信用良好,其信用记录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适用个人征信信息暂行规定》的规定;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任意一人信息记录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贷款和贷记卡逾期记录分别考查,有多笔贷款的,逾期记录合并计算,有多张贷记卡的,逾期记录也合并计算。

(五)首套房及二套房按以下规则认定:

1.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统的合计贷款记录次数为准。

若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统无贷款记录或有一条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一套房或二套房予以认定;若申请人及配偶由于转让前次贷款所购房产,造成名下目前实际上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供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二人名下无房或一套房查询证明,中心相应执行一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

2.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职工,有直系亲属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只考察主借款人的住房情况。

3.本市其他中心缴存职工按《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贷款记录,参照前述规定执行。

4.兰州市以外中心缴存职工,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显示有一次或两次已结清贷款记录的,需提供兰州市及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二人名下无房或一套房查询证明,中心相应执行一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与个人征信报告关于住房贷款记载不一致的,以个人征信报告为准。

二、所购房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购房行为在一年以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商品房期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贷款及二次贷款首付资金均不低于总房款的20%。

(二)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首次贷款及二次贷款首付资金均不低于总房款的20%。

(三)二手房贷款: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因离异房产过户需支付房款的住房可按“二手房”贷款受理;买卖双方在同一户籍簿且为亲属关系的,不予受理。

(四)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内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称之为“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按本房抵押方式办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为现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借款人向中心分支机构提出预申请,经分支机构同意后,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3.结清商贷后在3个月之内向中心申请贷款。

(五)现房贷款:职工家庭所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在购买当时因不具备抵押登记条件,未能办理住房贷款,在《房屋所有权证》办妥后的1年以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现房贷款的方式受理。

职工申请办理现房贷款,应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销售发票和契税完税发票。

属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无法提供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的,可凭购房合同(协议)和全额付款收据办理。

三、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四、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利率变化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为准,本文利率仅为参考。

目前执行的基准利率为5年(含)期以下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自2015年8月26日起执行。

贷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执行新标准。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前准备 受理、初审;

2、调查、 复核;

3、审批;

4、抵押办理;

5、发放确认;

6、资金划拨;

7、贷后管理。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个人资信资料:

(一)身份证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簿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簿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属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据实填写《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并为其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分中心及管理部据此判断其婚姻状况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三)收入证明:主申请人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月收入证明,也不需要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主申请人不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月收入的,仍需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还需提供近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以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确定个人月收入;无法提供近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的,其月收入证明高于3000元的,按3000元核定,低于3000的,按实际金额核定。

共同申请人无论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均按主申请人的方式确定月收入。

二、购房资料:根据不同贷款品种、实际购房行为收取相应的购房资料。

(一)商品房期房贷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份(每份合同附标准层平面图);

2.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二份(加盖原章);

(二)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

1.《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二份(每份合同附标准层平面图);

2.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二份(加盖原章);

(三)二手房贷款

分为过户前二手房贷款和过户后二手房贷款两种情况。

1.过户前二手房贷款

职工暂未办理房产过户、与售房人共同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的,按过户前二手房贷款情形受理;

(1)售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

(2)售房人签署的《房屋出让声明》;

(3)售房人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或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4)购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收取完税证和房产销售发票复印各件一份或资金监管协议及首付款资金监管票据复印件各一份;

(6)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2.过户后二手房贷款

职工向本中心分支机构预约个人住房贷款,各分支机构作出贷款初步审查后,职工办理房产过户、单独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的,按过户后二手房贷款情形受理。

(1)收取购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收取《房地产买卖契约》或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3)收取完税证、房产销售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一份;

(4)收取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5)收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预约申请审批表》。

(四)“商转公”贷款

(1)收取《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2)收取《商业银行房产抵押合同》复印件一份;

(3)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收取贷款银行出具的近1年的还款明细单原件一份。

(5)收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预约申请审批表》。

(五)现房贷款

(1)一年以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收取完税证、房产销售发票,或增值税发票(新增)。

属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提供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的,可凭购房合同(协议)和全额付款收据办理。

三、委托收款及委托按期扣款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委托转账付款授权委托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委托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其指定的收款人账户。过户前二手房贷款收款人可以是二手房的售房人,也可以是房产登记部门指定的存量房资金监管账户;

(二)授权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每月从其所提供的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还款账户中扣划本期应还贷款本息、逾期本息、罚息及提前还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向中心提出变更还款账户后,应重新填写《委托转账付款授权委托书》。

四、预约申请资料。

办理二手房、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可向中心各分支机构提前预约申请,并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预约申请审批表》,经委托银行及中心分支机构预审后给予同意贷款的承诺,达到贷款受理条件后再正式受理。未预约即申请过户后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的,不予受理。

五、抵押登记申请资料。

按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抵押资料。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不得低于1年,最长期限为30年。实际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即按现行退休政策,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受理人员应自受理当日起,根据主借款人出生日期减2个月贷款办理周期计算最长可贷年限,按年取整。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

一、借款人根据自身条件自愿选择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贷款期限在2-30年的,采取分期还款方法,即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

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得更改。借款人确需变更还款方法的,按合同变更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经中心分支机构审批后予以办理。

三、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该还款方式适用于贷款期限为1年的个人住房贷款,即借款人需在贷款到期日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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