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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少还利息!本专题就为大家介绍下随州公积金贷款相关信息,具体包括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等内容。

随州公积金贷款

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具体每户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取最低值:

1、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

2、用所购期房作抵押的(按揭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3、用现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且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现房购买时间在3年以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日期为准),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不需要办理房屋抵押评估。

4、用住房公积金作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担保总额的80%;

5、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

6、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农民、农民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8、申请公积金购房提取的,贷款额度和职工家庭公积金提取总额之和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

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状态应符合下列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且个人账户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城镇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欠缴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贷款;职工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购房屋为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能提供两年以内合法有效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含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及20%的首付证明。

3、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提供20%的首付款证明。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住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职工家庭在房屋所在地(市城区、县城区、乡镇)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在该房屋所在地购房的认定为二套房,其他情况按首套房认定。

4、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合法、足额的担保。

5、具有稳定的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农民工(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

(2)一次性缴存6000元逾期还款保证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并承诺在贷款还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

(3)个人缴存者如未履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不得享有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权利。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核定的《随州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或社保缴费单据。

(5)个人缴存者出具《家庭收入申报承诺书》。

(6)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后,连续3个月未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依照《协议》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参照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加收利息。

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目前执行的基准利率为5年(含)期以下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装修贷款按照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向“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咨询确认公积金贷款政策;

2、借款人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定价;

3、借款人领取评估报告后带齐上述“办理要件”到“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面谈面签《住房贷款申请表》、《共同还款协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中心受理、复核、审批;

5、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批准生效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表》,与抵押人夫妻双方一起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6、“中心”专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7、个贷科或办事处录入权证、复核后转财务放款;

8、借款人根据短信提醒领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表,按期还款。

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商品住房(期房)按揭贷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日期两年之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2、首付款发票:用所购期房作抵押的(按揭贷款),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20%的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需至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户口簿:(1)购房人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2)购房人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5、婚姻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1)借款人或购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2)借款人或购房人离异后单身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签署《未婚声明》;(3)借款人或购房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6、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收入证明,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收入情况;借款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7、现有住房情况证明:购房人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由购房人到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满18周岁)在内的住房情况。

特别说明:

(1)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名下房产不能用做抵押。

(2)《现有住房情况证明》、无婚姻证明应当由当事人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所显示的出生年月日须与身份证号码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需更改信息方可办理。

购买商品房用现房抵押贷款

1、购房证明材料: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两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1份)或提供签发时间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发票(或销售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婚姻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1)借款人或购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2)借款人或购房人离异后单身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签署《未婚声明》;(3)借款人或购房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4、户口簿:(1)购房人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2)购房人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5、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收入证明,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收入情况;借款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6、现有住房情况证明:购房人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由购房人到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满18周岁)在内的住房情况。

7、抵押物: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

(1)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名下房产不能用做抵押。

(2)《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应当在当事人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到有关部门开具。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所显示的出生年月日须与身份证号码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需更改信息方可办理。

二手房贷款

1、购房证明材料: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签发时间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两年内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后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3、婚姻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1)借款人或购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2)借款人或购房人离异后单身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签署《未婚声明》;(3)借款人或购房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4、户口簿:(1)购房人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2)购房人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5、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收入证明,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收入情况;借款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6、现有住房情况证明:购房人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须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由购房人到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满18周岁)在内的住房情况。

7、抵押物: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农民、农民工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

一、银行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每月20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存入本人银行还款专户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住建部银行结算应用系统自动扣划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并短信提示扣款情况。

二、公积金还款

A.委托按月扣划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配偶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公积金帐户存款还贷。具体按《委托按月扣划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

B.提前还本、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可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划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贷款。具体按《提前还本、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

三、借款人可使用银行存款,也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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