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南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哪些情形需要公证?
办理南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哪些情形需要公证?
1.借款人为单身或未能提供有效婚姻证明的,须对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公证。
2.二手房卖方为非产权人的,须对产权人委托他人买卖房产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3.二手房产权人为未成年人或共有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须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身份进行公证。
4.二手房卖方有共有权人的,须对共有权人共同指定的收款账户的确认书进行公证。
5.因借款人死亡,需要变更产权人时,须对遗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有司法文书的除外。
6.增加(减少)共有权人的,须对房屋买卖协议或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需要公证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 进行房屋装修能否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一篇> 办理无锡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费用吗?
相关推荐
- 影响乌鲁木齐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 影响乌鲁木齐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 公积金贷款知识 公积金贷款 0
- 乌鲁木齐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如何规定?
- 乌鲁木齐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如何规定?
- 公积金贷款知识 公积金贷款 贷款 0
- 承办临夏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几家?
- 承办临夏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几家?
- 公积金贷款知识 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 0
- 在武威市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 在武威市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知识 公积金贷款 贷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