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贷款申请资格单独核定,不占用本市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次数。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一次装修贷款,同一家庭不得同时申请两套及以上装修贷款。
自2026年7月1日起,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
一、办理时限与申请条件
(一)办理时限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内江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时长不少于6个月,个人征信无重大不良记录;
2、待装修住房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名下所有;
4、装修房屋为期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该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人须额外提供本人或配偶名下、坐落于内江市的其他自有住房,作为本次装修贷款的抵押物。
二、申请材料
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本人银行卡;装修贷款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抵押房屋不动产权证、近30日内开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来源: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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