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职工在乐山市购房办理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6年7月23日起,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优化首套房认定
缴存人家庭新购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二、提高贷款额度
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
多子女家庭、劳模、工匠等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20万元。
三、明确贷款人到期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时,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
四、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
异地缴存职工在乐山市购房办理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加大新建商品房购房支持力度
在校大学生(含大专及以上,下同)、退役军人退役后1年内、大学毕业生(含大专及以上学历,下同)毕业后2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乐山市新建商品房的,不受“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灵活缴存人员为灵活缴存届满6个月)”的限制。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退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及父母、大学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乐山市新建商品房的,可享受1次贷款利息补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每期偿还贷款利息的20%计算,补贴最多不超过36期,在补贴期满后兑现。补贴期限内发生贷款逾期行为的,取消补贴资格。
六、优化贷款保证金制度
对信用良好的A(优)级企业,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优化存量保证金退付程序,做到及时足额退还,盘活企业沉淀资金。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网
<上一篇 长春:支持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 优化提前还款机制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推荐
- 黄石: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
- 婚前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权利人为借款人单独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可以配偶作为主借款人提出申请。
- 商业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房 贷款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