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
自4月20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
青岛市各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4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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