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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3月1日起 开展“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

“商转公”贷款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贴。

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贵阳市住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

“商转公”贷款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贴。

一、申请对象

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至少应在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人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

(三)申请人为商业贷款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四)申请时商业贷款未逾期;

(五)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位于贵阳贵安,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三、贴息方式

贴息方式为报账制。申请人按年申请贴息,中心在贴息期内(不超过12个月)向申请人补贴利息差。

(一)原商业贷款银行为中心受委托贷款银行的,逐月给予补贴;

(二)原商业贷款银行为非中心受委托贷款银行的,在贴息协议生效的第13个月一次性给予补贴。

四、贴息额度

贴息额度不得超过本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的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二)不得高于商业贷款余额;

(三)不得高于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总房款的80%。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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