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动态调控机制规定,具体额度按以下三个条件综合计算核定。
自2025年3月3日起,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动态调控机制规定,具体额度按以下三个条件综合计算核定: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70万元。
2、贷款金额与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缴存时间、资金流动性关联,具体如下:
贷款金额≤[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50%÷拟贷款年限月还款额+借款人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其中:
(1)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50%÷拟贷款年限月还款额≤35万元。
(2)借款人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35万元。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按0.3核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或断缴后续缴的,缴存时间以启封或续缴时间起计算。
(4)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仍按2024年7月公布的1.1执行,今后将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公布。
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来源: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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