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所购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将拟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自2023年4月1日起,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贷款担保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所购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将拟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缴存职工保证担保的,不再区分借款人单位性质,同时将担保划档标准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即申请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内的(含30万元),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低于贷款额的30%,且至少有一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申请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低于贷款额的40%,且至少有两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来源: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相关推荐
- 金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 贷款的存贷挂钩倍数由16倍调整为20倍
- 金昌市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贷款的存贷挂钩倍数由16倍调整为20倍。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借款人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20×缴存时间系数。
-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
- 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6月1日起施行
-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不再限定现有首套房面积。
-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