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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少还利息!本专题就为大家介绍下商洛公积金贷款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等内容。

商洛公积金贷款

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

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所在单位至贷款之日前,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

四、能提供本人购买自用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贷款首付比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规定执行;

五、能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物,或由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房产、国债、受托银行定期存单、他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作担保、本人工资领取权作担保,也可用贷款委托人认可的其它资金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六、合理确定个贷条件:

1、降低存贷比。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借款人购房总价、首套或二套房及申请人还款能力等,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理确定借款人及共同债务人、担保人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与借款额度的比例。

2、开展公积金异地个贷业务。对在商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地方购买自住住房且不是第三套及三套以上的,也予以贷款。

3、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商洛籍(指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商洛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市中心资金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个贷。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5、开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6、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健全个贷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手段,积极开展网上贷款业务咨询,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还款提示、投诉举报等服务。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对于用房屋产权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对于用工资领取权作质押担保的,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七、贷款委托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目前执行的基准利率为5年(含)期以下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个人直接向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管理部申请。

2、贷款申请人持本单位相关证明向贷款委托人申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向贷款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审查。

3、贷款委托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于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贷款委托人同意放贷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向受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受托银行据此发放贷款,并按贷款委托人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本计息办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5、借款人的所有贷款资料由贷款委托人负责管理。贷款委托人应在受托银行开立相关的资金账户、贷款账户、利息收入账户,并建立贷款总账、分户账、抵(质)押品账。

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声明:单身的填写单身声明,结婚的填写婚姻声明或提供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留存原件);

三、银行征信报告原件(借款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获取);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个贷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四、各类贷款原因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下列之一:

①房产证;

②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合同)+支付房款票据;

③购买商品房网签号。

2、购买单位房改房的,提供下列之一:

①房改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因拆迁而购房的,提供: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支付房款票据;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下列之一:

①房产证;

②购买商品房的网签号;

③契税完税证明;

④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支付房款证明材料。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政府规划、房管部门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文件。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之一:

①房屋产权证+相关费用票据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票据;

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证明+相关费用票据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票据;

③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相关费用票据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票据。

7、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之一:

①房产证+小区物业公司或单位出具的装修证明;

②购房合同+小区物业公司或单位出具的装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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